公 告
江北不动产(2018)字第014号
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的规定及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(2017)渝0109执169号之一《协助执行通知书》和《执行裁定书》的裁定,现宣布注销登记在余佳穗名下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北城天街33号1幢20-20及重庆市江北区华新村96号3幢4-1房屋的103房地证2009字第42102号和103房地证2011字第011826号《房地产权证》。
特此公告
单位(章):
2018年1月19日
渝公网安备 50010302000345号